省厅出台深化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七项举措
日期:2022-03-24 21:41:23  发布人:创新创业学院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近日,省厅出台七项举措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具体内容如下。

1.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受疫情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3个月,缓缴政策执行期到2022年年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加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支持企业开办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建立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学院、网络学习平台等开展职工培训,力争企业年培训120万人次、90万人取得证书。指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定级晋级评价,按规定给予备案机构评价补贴,逐步实现全员持证。支持企业与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强化创业融资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以上。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4.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全年完成就业见习2.5万人。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且吸纳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5.提供企业人才发展支撑

扎实推进劳务品牌建设,支持各地推出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协议、特聘、兼职、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放宽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条件,支持企业面向海内外延揽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型、引领型人才(团队)。

6.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持续办好“11+ N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系列活动,组织各类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通过多种平台实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有效促进劳动力供需两端精准对接。对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求职者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就业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

7.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服务指导,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业中介等侵害劳动者就权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部署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分配激励政策,完善薪酬服务体系,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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