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郑州财经学院第十一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1-03-11 00:00:00  发布人:admin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8〕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充分发挥校内外资源优势,遵照“及早行动、系统组织”原则,现启动郑州财经学院第十一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梦想,一起创享

二、大赛的目的和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学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郑州财经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大学科技园学生管理委员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校领导、创新创业学院和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大赛的各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四、参赛对象

全体在读本、专科生和毕业5年内(2016年以后)的毕业生。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项目组别

本次大赛下设2项主题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在校生项目、毕业五年内校友项目、教师(师生共创)项目可申报该组。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在校生项目、毕业五年内校友项目、教师(师生共创)项目可申报该组。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职教师。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七、赛程安排

(一)初赛(3月11日-5月10日)

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参加校赛。学生人数不低于500人的二级学院至少推荐10个优秀项目参加复赛,500人以下的二级学院至少推荐5个优秀项目参加复赛。

(二)复赛(5月16日-5月25日)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对参加复赛的项目进行文案初审后,挑选优秀项目进行复赛路演,最终确定决赛项目。

(三)决赛(5月底)

决赛在2021年5月底举行。决赛项目由评审委员会举行公开答辩评审,确定获奖项目。

八、奖项设置及后续支持

大赛设金、银、铜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为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和奖金。

(一)奖项设置

1.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金奖(1个)奖金3000元            

银奖(2个)奖金2000元           

铜奖(3个)奖金1000元            

优秀奖(4个)奖金500元

2.评出优秀组织奖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牌及奖金2000元、1000元、500元。

3.评出优秀指导老师奖5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500元

(二)后续支持

1.获奖项目将进入我校重点项目备选池,优先参与省、市及我校组织的各类训练营,进行项目打磨,备战各项国家级、省市级竞赛。

2.竞赛获奖项目,符合项目孵化要求的,签署相关协议后,可优先入驻学校众创空间、孵化器。

九、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入围复赛团队上报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路演PPT及相关佐证材料。项目计划书为PDF格式,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后以“赛道+项目组别+项目名称+学院名称”命名(例如:主赛道+创意组+智能快递+会计学院),各学院将本单位项目报名表、汇总表(附件1、2)和所有项目材料进行压缩,以学院名称命名(例如:会计学院.rar),于2021年5月15日前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zzcj_cxcyxy@163.com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成立院级组织机构,由本院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领导总负责,统筹各方力量,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院内初赛组织、校赛推荐等工作,并根据比赛进程提供相应的师资、场地、经费等保障条件。

2.大力宣传。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赛前动员培训,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推动教师结合自身技术和专利成果参与学生项目,促进师生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成果转化,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

3.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报名表

2.报名汇总表

附件1.docx附件2.docx



                    2021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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